作者:匿名 來源:本站原創 發布:2016年4月10日 修改:2016年4月11日 所屬分類:行業資訊 訪問統計:1840
工信部和環保部日前聯合發布《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》。據悉,《準入條件》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!稖嗜霔l件》的發布是國家加快鉛蓄電池生產行業結構調整、轉變發展方式的有力手段。
為規范我國鉛蓄電池行業的發展,《準入條件》從企業布局、生產能力、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、工藝與裝備、環境保護、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、節能與回收利用、監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應的措施。
根據《準入條件》,新建、改擴建企業應遠離各類環境敏感區,且具有省級以上環保部門確定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。新建、改擴建、現有和單純極板生產企業應具備相應的生產規模。鉛蓄電池生產企業應采用自動化、機械化、封閉式的生產設備,并按照生產規模配備具有相應處理能力的節能設施和污染治理設施,減少員工接觸鉛污染的機會,并減少各類污染物的排放。
《準入條件》強調,環保部將牽頭開展鉛蓄電池企業環境保護核查工作,對鉛蓄電池行業企業符合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審查,發布符合環保規定的企業名單公告。工信部對通過環保核查的企業進行準入審查工作,對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進行公告。(周榮祥)
